创新 务实 严谨 求真
The inventive mind is always dissatisfied with its progress, because it sees beyond
——Jean d’Alembert
一、
什么是PCT?
PCT是专利合作条约(PATENT COOPERATION TREATY)的简称,是在专利领域进行合作的国际性条约。其目的是为解决就同一发明创造向多个国家或地区申请专利时,减少申请人和各个专利局的重复劳动。
二、 PCT流程
三、 为什么要选择PCT途径
通过与巴黎公约途径申请相比,PCT途径具备以下优势:
1、 更多的思考和准备时间
使用PCT途径申请,申请人可以多获得长达 18 个月的时间,来考虑是否值得在外国寻求保护、在各国聘请当地代理人、准备必要的翻译并缴纳国家费用
2、 有价值的决策参考
(1) 国际检索报告
(2) 国际检索单位书面意见
(3) 可能的国际初步审查报告
申请人可根据收到国际检索报告和专利性国际初步审查报告,修改申请文件。(如何修改后文有详述)
3、 更有效的花费
(1) 由于有更多的考虑时间以及决策参考,申请人可以作出最有利的专利申请决策,避免不必要的花费;
(2) PCT途径可能享受的费用减免;
(3) PCT国际阶段费用在整个专利申请花费中只占很小比例。
4、 更便利的程序
(1) 对申请人来说,PCT制度“使世界触手可及”,一件PCT申请在全部成员国都具有正规国家申请的效力;
(2) 通常主管局地理位置和工作语言等都是便利申请人的统一的格式要求免去申请人了解各国法律的麻烦;
(3) 国际阶段的修改补正和变更等对所有指定国都有效。
5、 更全面的程序保障
(1) 充分的修改机会(国际阶段和国家阶段)对诸多缺陷或失误提供改正机会;
(2) 申请缺陷的通知和补正,如:
a. 欠缴费用的通知和补缴
b. 受理局错误的纠正
c. 对格式要求的双重检查(受理局和国际局)
d. 优先权的恢复
e. 遗漏内容的援引补入明显错误的更正
f. 延误进入国家阶段期限的权利恢复
四、 PCT规定的修改机会(国际阶段)
在PCT国际阶段,申请人可以根据条约第19条和条约第34条进行修改。
1、 根据条约第19条的修改
为了更好地确定临时保护范围,在收到国际检索报告之后,申请人有一次直接向国际局提交修改权利要求书的机会,修改后的权利要求不应超出国际申请原始公开的范围,可以同时提交一份修改说明,通常必须在国际检索报告传送日起两个月内提交。修改后的权利要求全文将会作为国际申请的一部分,与原始提交的权利要求书一道在18个月时公布。
2、 根据条约第34条的修改
若申请人要求进行初步审查,在国际初步审查程序中,申请人可以对说明书、权利要求书和附图进行修改,修改不应超出国际申请原始公开的范围。如果修改超出了国际申请原始公开的范围,审查员应当按照该修改视为未提出的情况制作国际初步审查报告,并在报告中予以注明。报告还应当说明认为修改超出原始公开范围的理由。建议的修改时机:最好与国际初步审查要求书一起提交,以便审查针对修改后的申请来进行;或者在国际初步审查过程中提交。
国际阶段修改机会对比 | |
条约第19条 | 条约第34条 |
在所有指定局有效 | 在所有选定局有效 |
仅限于权利要求书 | 说明书、权利要求书、附图 |
收到国际检索报告后提交 | 最好和要求书一起提交,或者在国际初步审查过程中提交 |
直接向国际局提交(而非国际检索单位) | 直接向国际初审单位提交 |
国际局进行形式审查 | 国际初审单位进行形式以及实质审查 |
由国际局作为国际申请的一部分进行公布 | 仅为国际初审单位和申请人知晓,不会在国际阶段公开 |
除非被撤销,是国际初审单位审查基础 | 除非被替代,是国际初审单位审查基础 |
3、 如何进行修改
(1) 在根据条约第19条或第34条修改权利要求时,必须以全套权利要求书替换原权利要求书;针对说明书和附图的修改仍仅需提交涉及页面的替换页;
(2) 申请人必须指出修改在原始申请中的依据,否则修改在制作国际初步审查报告时可能不被考虑;
(3) 在某些权利要求被删除的情况下,无需对剩余的权利要求重新编号;
(4) 需提交附随信件,说明修改了何处。
在筹备PCT(专利合作条约)申请的过程中,前期的细致准备工作是成功的关键。确保发明人和申请人的信息准确无误,不仅能够避免日后复杂的变更手续,还能防止不必要的法律纠纷和财务损失。正确的职务发明声明、清晰的权利归属界定、以及完备的法律文件,都是在申请之初必须审慎对待的要素。此外,与专利律师或专利代理人的密切合作,能够提供专业的指导,帮助识别并预防潜在的问题。注意预防总是优于补救,因此在提交PCT申请前,务必做足功课,为申请人的国际专利保护之路奠定坚实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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